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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训守则
发布时间:2012-8-21
 

学 生 实 训 守 则



一、学生实训前要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没有预习和无故迟到者不得进入实训基地。
    二、学生在实训教师的带领下进入实训基地,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基地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训的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服从老师和实训技术人员的指导,按要求进行实训操作。并在实训记录本上如实记录实训中观察到的现象和结果,不得弄虚作假。
    三、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训项目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严禁将实训基地任何物品带出。
    四、实训操作时必须注意安全,按照实训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接通电源或启动设备;掌握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理办法,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防止损坏仪器设备,若出现问题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待查明原因,确认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训。
    五、学生进入实训基地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保持实训基地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
    六、实训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并将仪器设备、工具及场地整理复原,值日人员要认真打扫卫生,整理好实训区。经实训基地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方可离开实训区。
    七、实训完毕后要认真完成实训报告,不得乱凑或抄袭他人实训结果。    
八、对违反实训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或损坏仪器设备者,要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化工环境类专业教学实习中心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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