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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环境类专业实习虚拟仿真教学开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10-11
 
 

化工环境类专业实习虚拟仿真教学开放管理规定

一、开放目的

贯彻落实中心的本科生实验教学的开放性、创新性、研究性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研究型人才。

二、开放原则

在不影响本科实验教学的前提下,所有场地及仪器均可预约使用。

三、师生使用教学实验室的权利及义务

1. 在课余时间内,学院师生均可使用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的场地及模拟机开展开放实验、创新实验、科研等。

2. 师生使用虚拟仿真教学中心必须提前通过中心网上设备及场地管理系统进行使用预约,并经实验教师确认后方可进入虚拟仿真教学中心从事相关工作。

3. 师生进入虚拟仿真教学中心,必须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验教师的管理,不准将U盘等移动存贮设备与模拟机相连,实验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4. 师生使用虚拟仿真教学中心开展实验和学习,不得下载或拷贝模拟机里软件及资源,违规操作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重的将永久取消使用权利,对资源照成破坏,给教学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6. 师生使用教学实验室时有义务配合实验教师做好相关使用登记记录。

7. 实验完毕后,应将电脑按正常程序退出、关闭,所有带来的东西自觉带出。

四、教学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1. 除学校课程表安排的教学实验时间外,师生均可通过预约进入虚拟仿真教学中心学习和研究,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无故拒绝。

2. 实验教师有义务也有责任协助预约师生完成相关实验内容,并做好使用相关记录,所承担工作量将带入年度考核。

3.实验教师对不服从安排和拒不遵守实验室规定的师生有权终止其实验行为。

4. 预约实验结束时,要检查是否有损坏,做好仪器损坏登记。

5.要督促学生保持实验区的整洁。

                                                            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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